催化劑只能縮短到達平衡的時間_催化劑不能改變平衡狀態(tài)
乙烯和水合制乙醇在295攝氏度、7MPa下,水與乙烯的摩爾比為1:0.7吋,按理論計算,反應達到平衡時乙烯的轉化率是8.1%,這是熱力學所預示的反應限度。為了盡可能實現這個產率指標,我們可以選擇好的催化劑來加速反應。但上,實驗表明,所用的各種各樣的催化劑中,沒有一種能使乙烯在上述條件下的轉化率超過8.又例如,碘化氫在350攝氏度時分解大約要經過250?350h,反應才能達到平衡,此時有19%的碘化氫分解,如有催化劑(Pt)存在,分解反應立即發(fā)生,此時起分解反應的碘化氫還是只有19%,即催化劑沒有改變平衡。
因為反應前后催化劑的化學性質沒有變化,所以從熱力學上來說,催化劑的存在與否,不會改變反應物系的始末狀態(tài),當然也就不會改變反應的G了。催化劑只能使G<0的反應加速進行,一直到G=0,即反應到平衡為止,但是,它不能改變平衡狀態(tài),不能使已達到平衡的反應繼續(xù)進行。
催化劑的這一特征告訴我們,如果在某一溫度下,一反應在熱力學上是自發(fā)的(G<0),但反應極慢,則可尋找適當的催化劑來加速反應的進行。如果已知熱力學上下可能發(fā)生的反應,就沒有必要再去尋找催化劑了。
既然催化劑不改變平衡狀態(tài),也就是說對平衡常數K沒有影響,而所以催化劑同時加速正、逆反應,而且增加的倍數相同。這就是說,在一定條件下,對正反應是優(yōu)良的催化劑必然也足逆反應的催化劑。例如加氫和脫氫都可以應用Ni和Pt等僉誠做催化劑;而酸與醉的醋化反應和醋的水解反應都可以用氫離子做催化劑就是這個道理。